best365体育在线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锡盟金融办 时间:2014-07-07

     

    今年以来,盟金融办坚持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盟委、行署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努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农村牧区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推进民生金融,各项工作开局良好。

    一、全盟金融运行情况
      (一)存款增量小幅下滑。5月末,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13.1亿元,较年初减少6.9亿元,下降1.3%,余额同比增速5.4%。从存款结构看,受项目建设的季节性影响,单位存款和财政性存款缓慢增加,截至5月末,单位存款余额199亿元,财政性存款19.9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1.2亿元和2.6亿元,个人存款293.7亿元,比年初减少10.1亿元。存款增速持续走低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受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多样化等因素影响,存款分流压力加大,居民储蓄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个人存款余额大幅缩水;二是上半年正处于企业、项目建设的开复工阶段,资金投入大、回流少引起单位存款增长缓慢。
      (二)各项贷款持续增长。5月末,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31.4亿元(含盟外),较年初新增74.8亿元,增长9.9%;较上年同期增加94.7亿元,同比增速达12.9%。其中,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68.2亿元,较年初增加39.1亿元,增长7.4%,同比增加38.9亿元,同比增速7.3%。1-5月,我盟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投放贷款126.9亿元。贷款投放表现出以下特点:

    1.中长期贷款增势显著。从贷款期限看,中长期贷款余额637.5亿元,较年初新增54.3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72.6%;短期贷款余额为192.9亿元,较年初新增20.8亿元,仅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7.8%。中长期贷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我盟进入黄金施工期,全盟一批项目开工建设和复工生产,各银行也加大了对重点项目和开工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为在建和新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2.农牧业贷款增速明显上升,占比继续提高。5月末,各金融机构农牧业贷款余额126.2亿元,较年初增长19.7%,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9.8个百分点。农牧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5.1%,占比较年初提高1.2个百分点;1-5月份,农牧业贷款增量20.8亿元,占同期全部贷款增量的27.8%,高于上年末增量占比10.7个百分点。

    3.资金投向有力支持我盟经济结构调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信贷投放。5月末,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实体经济领域贷款余额433.9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52.2%。其中,制造业贷款余额5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亿元;电力、热力、热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贷款余额88.9亿元,同比增加5亿元。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一是积极引进盟外金融机构。民生人寿保险锡盟中支已于年初正式开业,成为入驻我盟的第9家寿险公司,保险机构达到19家。二是引导全盟农村信用社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合行和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西乌旗农信社转制农村商业银行已获银监会批准,预计年内开业运营。目前,正在积极协助锡林浩特农合行改制为锡林郭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项改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三是对全盟苏木乡镇农信社网点布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代行署起草了《关于恳请在我盟农村牧区增设农信社机构网点的函》已报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积极争取增设金融服务网点。四是会同人民银行、银监局转发自治区《关于实施嘎查村“助农金融服务点”全覆盖工程的通知》,我盟嘎查村“助农金融服务点”全覆盖工程全面启动。目前,各旗县市(区)已对辖内嘎查村金融服务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各涉农金融机构分别制定了设立“助农金融服务点”实施计划。

    (二)积极促进银企对接合作。一是收集、汇总全盟2014年重点项目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情况,汇编成册提供各家金融机构。二是组织召开锡林郭勒盟融资对接会,会上共达成融资意向124个,金额93.3亿元。三是做好内蒙古融资服务网维护工作。积极推荐盟内融资服务机构注册内蒙古融资服务网,目前已完成太旗鑫源村镇银行、锡林浩特通元小额贷款公司、锡林汇通融资担保公司的注册登记,已登记企业 109家,共发布融资需求金额14.4亿元。

    (三)加强与盟外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年初统计汇总了我盟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情况,向开行内蒙古分行等盟外金融机构提供基础信息,积极搭建对接平台。认真做好行署与各大银行自治区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前期准备工作,经与自治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和内蒙古银行反复协商、修改,目前拟与各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已送审行署。

    (四)着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力度,代行署起草了《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分工方案》和《关于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分别于3月31日和5月19日印发。二是按照自治区金融办要求,对全盟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摸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自治区金融办;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讨论稿)》精神,结合全盟实际和金融办职责,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报送行署。三是实时跟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开展情况,确保金融支持农村牧区发展落到实处。上半年,累计投放“强农贷”13笔6830万元,累计投放“富农贷”6359笔31936万元。

    (五)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一是抓住新三板(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全国扩容的机遇,在全盟范围内组织开展新三板挂牌工作摸底调查,筛选符合条件的宏源现代畜牧业、草原今朝、草都农牧业等13家公司作为后备企业,收集企业相关信息并协调恒泰证券等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辅导。目前,宏源现代畜牧业公司已正式敲定赴新三板挂牌,预计年底完成转制等工作,提交挂牌申请。二是在代行署起草的《锡林郭勒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跟踪服务,落实《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锡党发〔2013〕14号),设立3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或挂牌的企业分别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和300万元,以推进企业上市步伐。三是5月份组织全盟有意赴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锡林郭勒肉食品、草都农牧业、今朝食业、嘉利节水灌溉、蓝旗宏江新型环保、白旗蒙盛等)参加内蒙古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训。

    (六)强化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考核与监管。一是年初对辖内25家小额贷款公司、9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了行业年审工作,在审核年审材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检查、高管约谈,4月上旬向自治区金融办上报了年审意见及相关考核材料。二是加大违规惩戒力度,根据考核结果,提请自治区金融办注销了太旗聚元小额贷款公司。三是向各旗县市(区)金融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旗县监管责任,要求各地加强对小贷公司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17号)要求及行署主要领导安排,牵头开展了全盟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对现有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自治区金融办。

    (七)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积极开展自治区百家诚信企业和诚信企业家推荐工作,收集整理锡林浩特农合行、西乌农信社、内蒙古银行、农行的相关评选材料上报宣传部。二是根据《关于做好排查清理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工作的通知》(内金办发〔2014〕18号)要求,由我办牵头,联合盟工商局对全盟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涉及“电子商务”和“大宗商品交易”字样的企业名单进行梳理汇总,确定14家企业为我盟重点排查对象(包括1家自治区重点排查企业),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全盟组织开展了排查清理工作。三是按照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函》(内处非办字﹝2014﹞10号)要求,盟处非办代行署起草了《锡林郭勒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旗县市(区)、行业主(监)部门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四是按照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盟处非办制定了《2014年锡林郭勒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在全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

    总的来看,上半年我盟金融业整体运行平稳,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受经济下行大环境影响,各项存贷款增速较上年同期分别放缓,一些问题和困难依然存在,一是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一方面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健全,另一方面全盟融资性担保机构实力弱,担保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当前担保业务的实际需求。二是融资渠道单一问题仍然存在。长期以来,我盟各类企业主要依靠银行间接融资,企业发行债券、票据、私募股权、金融租赁融资尚处起步阶段,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工作还未取得实质成果,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仍需进一步推进。三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突出。今年以来,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均不明显,我盟部分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不透明,缺乏有效抵押物,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有限,依旧制约企业取得银行贷款。四是利率市场化对中小型金融机构影响较大。我盟金融机构受网点少、品牌知名度低、收入渠道窄、议价能力弱等因素制约,利率市场化对其影响更大,吸收存款难度加大、经营管理压力增加等。五是存贷比考核对贷款增量有一定影响。建行、中行等部分银行对省区一级分行实行存贷比考核,自治区建行、中行对各盟市分行也有相应考核任务,自治区中行要求盟市新增存贷比不高于55%,受存款制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盟各项贷款投放。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加强与各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引导其积极向上级争取信贷规划,多方筹措资金,继续加大对我盟的信贷投放力度。二是加强与发改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全盟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融资需求,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保证我盟新建和续建项目的贷款投入,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三是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农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各家金融机构有针对性的加大小微企业和农牧业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力度。四是协调各金融机构加强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创业贷款业务,积极拓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再就业贷款、妇女、大学生创业贷款、农牧民进城创业贷款、保障性住房贷款、防灾减灾贷款等业务。五是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引导各金融机构通过信贷政策倾斜、特色产业扶持、重大民生项目银团贷款、扶贫捐赠、救灾捐赠等多种形式,支持贫困地区改善生活条件和经济发展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支持和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锡盟设立分支机构。二是推进信用社改革工作,加快推进锡林浩特农合行改制锡林郭勒农村商业银行。三是鼓励和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向旗县和空白苏木乡镇延伸机构、增设网点,改善县域金融服务环境。四是及时跟进嘎查村“助农金融服务点”工程进展情况,主动协调,稳步推进,确保两年内实现全盟行政嘎查村全覆盖。六是鼓励和指导担保机构空白的旗县设立政府出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内力争太旗、多伦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开业运营。

    (三)继续推进企业多渠道融资工作。一是加强与盟内外银行、信托、证券、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信托计划、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为我盟政府投资类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新三板及内蒙古股权交易市场上市直接融资,支持宏源现代畜牧业尽快在新三板挂牌。三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四是积极配合尚未在我盟设立分支和办事机构的盟外银行深入我盟开展项目调研、贷款营销和评级授信等工作。

    (四)不断强化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通过培训与交流,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监管责任意识。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分类管理。综合运用现场及非现场监管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三是及时纠正各类违规现象,维护行业稳定,严格防范系统性风险,杜绝发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行业发展的行为。

    (五)继续优化金融服务环境。一是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引导广大群众正确选择理财产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按照《锡林郭勒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细则》要求,开展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专项行动。二是继续配合国开行内蒙分行做好全盟信用评级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内蒙古融资服务网的日常维护和网络管理工作。组织盟内企业登录注册内蒙古融资服务网,认真审核注册企业信息及发布融资需求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加强与需求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积极促进银企双方通过内蒙古融资需求网进行互动交流,提高网上融资对接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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